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,发挥广东海洋大学广播站(以下简称广播站)团队在宣传舆论引导、校园文化建设及构建和谐校园中的骨干作用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广播站团队是学校宣传思想文化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学校党委宣传部行政管理助理,在党委宣传部直接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。
第三条 广播站团队成员统称校广播站记者,每年在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中选聘产生,由党委宣传部聘用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
第四条 广播站团队设站长一名,常务副站长两名,副站长若干名。站长及第一常务副站长由党委宣传部专职宣传干部担任,第二常务副站长、副站长由广播站团队下属各部门部长担任。
第五条 广播站站长、常务副站长及副站长组成团队领导班子,负责广播站团队日常管理、业务培训,组织开展日常业务工作。
第六条 广播站下设播音主持部、采编部和技术部三个业务部门。各部门设部长一名,除技术部外,各部门设副部长一名,其他成员根据精干高效原则设置2~8名。
第七条 各部门部长、副部长人选通过公开招聘,民主推荐,站长和第一常务副站长协商推荐等形式产生,经党委宣传部审定聘任。
第八条 各部门部长、副部长负责本部门日常业务活动及管理,每届任期1年,可连任;换届工作在每年4月进行。
第九条 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:
(一)播音主持部:主要负责广播站栏目的录制和播出,播音员日常管理与培训,节目内容审核。
(二)采编部:负责广播站日常节目的策划、采访、编辑,制作广播站刊物,向校报和校外推荐发表优秀稿件,培训记者。
(三)技术部:负责提供节目制作的技术支持和站内器材的日常管理与维护,广播技术改进,广播站网页制作与管理。
第三章 团队成员条件及选聘
第十条 校广播站记者基本条件:
(一)拥护党的领导,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、社会道德规范以及校纪校规。
(二)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宽广的社会视野,群众基础好,团队合作意识强。
(三)品行端正,乐观向上,乐于助人,学习成绩较好。
(四)热爱广播工作,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,有一定的语言组织能力、表达能力和编辑写作能力,口齿清楚音质好,普通话流利标准。
(五)富有创新精神,工作积极主动、认真负责,能较好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。
第十一条 每年9月下旬至10中旬由党委宣传部组织,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招聘校广播站成员,按照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原则,择优聘用。
第十二条 广播站团队领导班子负责根据招新原则和实际情况,细化具体招新方案,经党委宣传部审定后组织实施。
第十三条 广播站成员招聘基本程序:
(一)各部门按照当年招新方案,在9月初根据职能拟定聘用人员数量和岗位条件,汇总后报广播站管理团队领导班子审定。
(二)9月下旬到10月中旬,通过海浪BBS、校园宣传栏发布招聘信息,面向校内公开招聘。
(三)学生个人报名并提交报名表。
(四)各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。
(五)12月底前,将通过三轮考核后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名单,报广播站管理团队领导班子审核汇总后,送党委宣传部审批。
第四章 培训与考核
第十四条 广播站团队成员每年进行1到2次的培训,以增强其政治意识、责任意识、服务意识,提高道德素养和业务技能。培训工作由广播站管理团队领导班子统筹,各部门应根据自身工作特点,每学期对成员尤其是新成员进行业务培训。
第十五条 广播站团队成员考核遵循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每年考核一次,在当年的11月进行。
第十六条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四个方面,考核程序为个人自评、部门评议和班子综合评议,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。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较坏影响者,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。
第十七条 年度考核结果是团队成员评定相关荣誉、续聘及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。
第十八条 广播站管理团队领导班子拟定考核细则后,送党委宣传部审批。
第十九条 广播站于每年年终开展评优工作,根据团队成员工作表现评选出“优秀采编记者”、“优秀播音员”和“优秀技术员”若干名,并给予相应的奖励。
第五章 附则
第二十条 广播站团队领导班子特别是站长、常务副站长应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精神,认真制定本团队内部议事会议制度,年度考核细则,日常物资、器材等使用保管制度,日常值班制度,以及开展日常业务活动与企业进行短期合作的管理制度等,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后实施。
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,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。
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宣传部
2013年7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