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部门:
为了鼓励党务干部和教师参与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活动,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,推动学校理论和实践创新,提高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,培育省级课题和成果,我校启动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。根据《关于开展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的意见》(党〔2008〕52号),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经过个人申报、单位推荐、专家评议、党委部门领导审核、主管领导批准等环节,决定立项37项(见附件),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本次项目执行时间:2009年1月~2010年12月。
二、立项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。
三、学校拟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奖,设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项,分别给予奖励。
四、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,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(部门)负责项目的过程管理,保证所推荐项目能按时、按质完成。
五、党委宣传部负责项目的宏观管理,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,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、检查和验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