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,发挥广东海洋大学校报记者团(以下简称校报记者团)团队在宣传舆论引导、校园文化建设及构建和谐校园中的骨干作用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校报记者团团队是学校宣传思想文化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学校党委宣传部行政管理助理,在党委宣传部直接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。
第三条 校报记者团团队成员统称校报记者团记者,每年在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中选聘产生,由党委宣传部聘用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
第四条 校报记者团团队设团长一名,常务副团长两名,副团长若干名。团长及第一常务副团长由党委宣传部专职宣传干部担任,第二常务副团长、副团长由校报记者团团队下属各部门部长担任。
第五条 校报记者团团长、常务副团长及副团长组成团队领导班子,负责校报记者团团队日常管理、业务培训,组织开展日常业务工作。
第六条 校报记者团下设编辑部、记者部和广策部三个业务部门。各部门设部长、副部长各一名,其他成员根据精干高效原则设置6
~10名。
第七条 各部门部长、副部长人选通过公开招聘,民主推荐,团长和第一常务副团长协商推荐等形式产生,经党委宣传部审定聘任。
第八条 各部门部长、副部长负责本部门日常业务活动及管理,每届任期1年,可连任;换届工作在每年4月进行。
第九条 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:
(一)编辑部:协助校报编辑做好报纸稿件采编、发行和每期校报电子版的上传工作,做好校报学生版的编辑、出版、发行工作。
(二)记者部:配合学校各时期工作,针对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,做好新闻事件和人物的采访报道工作。
(三)广策部:负责记者团内外联络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,负责记者团的形象宣传和活动策划。
第三章 团队成员条件及选聘
第十条 校报记者团记者基本条件:
(一)拥护党的领导,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、社会道德规范以及校纪校规。
(二)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宽广的社会视野,群众基础好,团队合作意识强。
(三)品行端正,乐观向上,乐于助人,学习成绩较好。
(四)热爱记者工作,富有创新精神,工作积极主动、认真负责,具有一定的采编写作能力。
(五)责任心强,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,能较好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。
第十一条 每年9月下旬至10中旬由党委宣传部组织,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招聘校报记者团成员,按照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原则,择优聘用。
第十二条 校报记者团团队领导班子负责根据招新原则和实际情况,细化具体招新方案,经党委宣传部审定后组织实施。
第十三条 校报记者团成员招聘基本程序:
(一)各部门按照当年招新方案,在9月初根据职能拟定聘用人员数量和岗位条件,由广策部汇总后报校报记者团管理团队领导班子审定。
(二)2、9月下旬到10月中旬,通过海浪BBS、校园宣传栏发布招聘信息,面向校内公开招聘。
(三)学生个人报名并提交报名表。
(四)各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。
(五)12月底前,由广策部将通过三轮考核后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名单汇总,报校报记者团管理团队领导班子审核后,送党委宣传部审批。
第四章 培训与考核
第十四条 校报记者团团队成员每年进行1到2次的培训,以增强其政治意识、责任意识、服务意识,提高道德素养和业务技能。培训工作由校报记者团管理团队领导班子统筹,各部门应根据自身工作特点,每学期对成员尤其是新成员进行业务培训。
第十五条 校报记者团团队成员考核遵循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每年考核一次,在当年的11月进行。
第十六条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四个方面,考核程序为个人自评、部门评议和班子综合评议,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。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较坏影响者,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。
第十七条 年度考核结果是团队成员评定相关荣誉、续聘及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。
第十八条 校报记者团管理团队领导班子拟定考核细则后,送党委宣传部审批。
第十九条 校报记者团于每年年终开展评优工作,根据团队成员工作表现评选出“优秀编辑”、“优秀记者”若干名,并给予相应的奖励。
第五章 附则
第二十条 校报记者团团队领导班子特别是团长、常务副团长应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精神,认真制定本团队内部议事会议制度,年度考核细则,日常物资、器材等使用保管制度,日常值班制度,以及开展日常业务活动与企业进行短期合作的管理制度等,报党委宣传部审定后实施。
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,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。
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宣传部
2013年7月1日